当区块链的浪潮席卷全球,其在带来技术创新的同时,也滋生了新型网络犯罪的土壤。以“区块链”为幌子的诈骗案件层出不穷,让不少投资者蒙受巨大损失。那么,这类披着高科技外衣的区块链网络诈骗,在法律上是如何被界定,其定罪标准又是什么呢?这无疑是受害者乃至整个社会都高度关注的问题。
首先需要明确,我国刑法中并未设立一个名为“区块链网络诈骗罪”的独立罪名。当行为人利用区块链技术或概念实施虚假宣传、骗取他人财物时,在法律层面上,其本质依然是传统的诈骗罪。定罪的核心,在于是否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行为人是否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是否使被害人产生了错误认识并基于此“自愿”处
分了财产,最终导致行为人非法占有财物。
在具体的定罪量刑过程中,以下两大标准至关重要:
第一,诈骗数额的精准认定
诈骗数额是衡量诈骗罪社会危害性并决定量刑幅度的核心依据。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根据涉案虚拟货币在交易发生时的市场价格,将其折算成人民币进行计算。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并对应不同的刑罚等级。也就是说,诈骗金额直接决定了犯罪嫌疑人是面临拘役、有期徒刑,还是更重的无期徒刑。
第二,完整且闭环的证据链
与传统诈骗不同,区块链网络诈骗的证据链构建更具技术挑战性。虽然区块链上的交易记录公开透明、难以篡改,但其匿名性为追踪犯罪嫌疑人带来了困难。因此,定罪的关键在于如何将链上的虚拟地址(钱包地址)与现实中的具体身份对应起来。这不仅需要专业的技术手段进行资金流向追踪,更需要结合传统侦查方式,如调取交易所的实名认证数据、分析IP地址、查询聊天记录、追踪资金变现路径等,形成一个从“链上行为”到“线下主体”的完整证据闭环。
案例分析:在某“拉地毯”项目中,项目方通过发布虚假白皮书和应用前景吸引投资者购买代币。在募集到大量资金后,项目方突然抽走流动性资金,导致代币价格归零。在此类案件中,公诉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项目方在发布白皮书时即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并通过追踪链上资金流向,结合嫌疑人银行账户、社交媒体信息等,锁定其非法获利与被害人损失之间的直接因果关系。一旦证据确凿,即可按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外,如果诈骗行为导致了情节严重的后果,如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诈骗团伙组织严密、影响恶劣,即使诈骗数额未达到“特别巨大”的标准,也可能被处以更重的刑罚。法律的天平,始终在严谨的定罪标准下,寻求对犯罪行为的精准打击与对被害人权益的充分保护。